(三十一)
回到江城的第二天,我就去了小惠出事的那家歌厅。这是上午九点左右,歌厅没有营业。我看到两个穿着工装的女孩走出大门,就迎上去问她们:“美女,你们好!请问有个张小惠你们认识吗?”
“她呀!早就不在这里了,让警察抓走了!”一个年龄小的女孩答。
“为什么要抓她呀?”我明知故问。
“她杀了人!”
这时一个年龄稍大的女孩问我:“你是她什么人?”
“哦,我是她以前的老板,还欠她一个月的工资,我是来给她送工资的。”
看我不是坏人,那个女孩就把那天发生的事简单地讲了一遍。
小惠来到这家歌厅一个多月了,刚开始是做普通服务员,端菜倒水之类,工资两千多元。
后来看到有的姐妹出手大方,穿着光鲜,似乎很有钱,就问她们是做什么的?
“做什么?就是陪客人喝酒、唱歌、跳舞呗。碰到客人高兴,几个小时就能挣到几百甚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