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旧城拆迁不像从前,政府喊拆,企业就像拿到上方宝剑一样强行拆迁。但还是实行先礼后兵。先吓哄诈骗,然后找点社会上的闲杂人等,乘人不备,或白天或夜晚强行拆。所以,就搞出很多打架葛孽的事来。后来政府看这样不行,既残害了民众,肥了开发商,又损害了民意,贬低了政府的形象。为此,便强行收回了房屋的“拆迁权”,由政府统一拆迁。但为了“拆迁”和修建工作顺利,一般地方政府都采取了“一事一办”“特事特办”“急事专办”等办法。也就是成立一个“专门机构”(不占政府编制),由几个相关部门临时成立一个机构来处理“项目拆迁”相关事宜,项目完工,这一机构就解散。这样,既不重新招人,又不占政府编制,有事大家想办法,出了事各部门按职权承担责任,有好事各部门都利益均沾。各部门派来参加“项目”建设的人还可以享受“项目误餐等补助”。这一办法不但是双赢政策,而且是多赢措施。各部门都愿意干,不就抽出一两个人嘛。个人去了,除了工资奖金福利在部门不变外,还可拿出差补贴,拿误餐补助。最关键的是开发商还会给每人每月发放或多或少的“奖金”。为此,这一办法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全国效法。也就是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
一般管委会基本是由住建局拆迁办牵头并任该“管委会”副主任,主任一般由分管副市(区县)长兼任。成员有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工商局物价局商务局招商局行政审批中心等派员组成。为了彰显民主,有的市县还请了民主党派社团人员参加。这些民主党派机构都是吃财政饭的,所以,也愿意去“参政议政”。
紫云巷拆迁“管委会”也不例外,仍然由这些相关部门派员参加。只是多加了一个部门——文化局的“文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