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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幽幽谷宅院-消失的密码 作者:高腾 字数:280429 更新时间:2023-08-24

自序

一个作家在其创作中所使用的素材大多是发生在十五岁之前的事情。

—[美]薇拉·凯瑟

小学四年级之前,我也是一个顽劣的孩子。

贪玩、排斥与作业有关的一切,期末考试成绩能上80分已是奇迹。为此,父母没少对我混合双打。

不仅如此,如果从住宅楼上滚落粉碎的蜂窝煤、被从台阶上一冲而下的摩托车轮胎击炸的百年老铁盆,以及被矿泉水瓶和洗衣粉塞得严严实实的马桶也能跳起来揍我的话,那我一定遍体鳞伤了。

那是一段值得追忆的捣蛋时光……

四年级伊始,张老师来到我们小雁塔小学四年级(2)班,接手了贪玩不化的我,我幼小的人生,在那一刻,注定要改变。

张老师年过半百,沉稳、温和,让我不禁肃然起敬。

但她不爱穿皮靴。

她爱读书。她爱向我们传授读书的乐趣和价值,爱向我们推荐好书好文章。她时常在课堂上为我们阅读优秀的课外读物。我逐渐沉浸其中,并为她的言语感化,顽劣的我,竟然逐渐喜欢上摆放在课桌上的书本,觉得里面藏着另一番天地。

终于,在她向我们介绍了《红岩》这部红色小说之后,不知不觉中,我觉得我收起了贪玩的孩性。作文书、教辅书、课本、世界名著等,我抓起一本就想贪婪地读下去,尤其喜欢冒险小说《鲁宾逊漂流记》和《格列佛游记》。

但是,我发现自从我喜欢读书以来,就渐渐玩耍得少了,与小伙伴们共同娱乐的时间,越来越多地挪给了读书。我发现我更喜欢独来独往,沉浸于书籍的世界,书籍成了我的朋友。

那个时候,我性格内向,好朋友的数量两根指头就数得过来。我是说那种能交心、能在乎对方的朋友,而不是小孩子在一起的单纯玩伴。所以鲁滨孙在孤岛上的经历,我有一种完全浸入式的体会,似乎我成了鲁滨孙,独自一人在孤岛上冒险求生。是啊,独来独往的一个人,在学校中,可不就跟荒岛求生一样吗?

我试图改变自己,在读书之余,尽量跟小伙伴拥有更多玩耍时光。但也许是我骨子里的内向性格很难改变,我始终没有做到过。

好在爱读书以后,我的学习成绩倒是提高了。同学们倒不嘲笑我,只是与我保持距离,一种他们认为不可接近的距离。

我至今都无法评判,用与同龄人的人际关系脱离换取考试高分,是否值得。

但至少,那个时候的我,算是自娱自乐于自己的世界中。

如果我能回到那个时代,我希望,我能将学习和交友兼备,因为,考试成绩再好,也不能不学习如何交朋友。否则,那是一个不完整的童年。朋友,能教给我们的东西,有时比书本还要多。

将要跨入六年级,我玩耍的时间越来越少,最后几乎清零,成天抱着试卷写个不停。可能别的同伴认为那是个好无聊的事情,但我却沉浸其中,语文题、数学题写得不亦乐乎,常常到晚上十一点才睡觉,还是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去睡觉。

小伙伴不理解,我也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应该贪玩的学龄期孩子,竟会热衷于写卷子做题?但我就是喜欢。这真是奇了怪了。他们可能认为我是一个怪人,我也这么认为,但我不知道原因。

后来我发现,在语文方面,我沉迷的是手捧纸质书阅读的放松和安适;在数学方面,我沉迷的是数学的逻辑。

渐渐地,在小升初的备考阶段,我学习的兴趣很快就转向了数学。大脑中走一遍迷宫般的解题思路,最后终于来到出口,写下最终的答案,这令我着迷。

紧接着,我就发现我的课外读物,从《鲁滨孙漂流记》转向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从冒险类小说转向了侦探推理类小说。这证明了我思维偏好的变化——喜欢逻辑,喜欢严密的思维方式。

但是这两本书,主人公都有一个共同点——独来独往。福尔摩斯尽管有华生这位好朋友,但他的破案历程,大多数是他单独思考独立调查的成果。鲁滨孙也有他的“星期五”,但是心路历程,还是得由他独自承担。

于是,我就越来越喜欢自己独立思考、独立行事了。这在一些方面有好处,但也有坏处。这加剧了我与真实世界的脱离。毕竟,在我们这个世界,无论孩子还是大人,独来独往总归不是一种恰当的处世方式。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还是挺有创造力的。我们一群孩子在一起,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小区中玩“警察大追捕”游戏,正是我想出来的主意。想象一下,“警察”和“小偷”角色分成两队,大半夜躲在住宅楼中、花坛后,甚至某位小伙伴的家中,还给“警察”们留下具有迷惑性的"线索",把他们引向藏身之地反方向的一个垃圾桶内,是不是很有意思?小区内的一处小煤堆(以前煤堆是给冬季供暖锅炉用的),也是我创造灵感的来源,将废弃的小树干,两列竖排铺到煤堆的斜坡上,制成“铁轨”,然后将两块遮阳板合并起来,放在“铁轨”上,众人坐于遮阳板“车厢”中,从轨道上咕噜噜滑落而下。只不过制造遮阳板的人可能没想过有人会把它当成坐行工具,用的材质不知道是什么种类,每个人的屁股上都痒痒的,扎满了细小的塑料毛刺。尽管如此,这个游戏在我发明出来的当天,所有人都是忍着屁股上的奇痒,过了零点才回家,而且意犹未尽睡意全无,期盼着赶紧到第二天,就能继续坐“遮阳板火车”了。除此之外,还有利用废旧窗框、塑料板和木板的“盖房子”游戏。当然,房子粗糙至极,但至少,是可以挡雨的,至少,是几个小伙伴能够坐进其中,欢乐地讲故事的。我甚至有一种成为鲁滨孙的感觉。

不过,我可不是只有一个“星期五”。

可惜这一切,随着我从四年级到六年级的求学过程中,逐渐远去。学习和考试,占据了更多的时间。

为此,我感到很遗憾。

所以,我在高新一中以学习理科(数学、物理、化学)为主的中学时代结束后,在同济大学西南八楼的宿舍里,我才第一次有时间想想,如何追忆我这一段趣味性十足,却存有遗憾的童年时光。

于是,李天择这名六年级的小男孩闯入了我的脑海。我在大学一年级下学期(2007年初),在稿纸上写下的第一个字开始,距今已过去15个年头了,才终于将书稿得以与小朋友们分享。

这其中还有一个缘由,就是大学一年级的上学期,我第一次离开西安的家,远在上海求学,起初的强烈思乡之情,令我经常光顾上海书城,大量买书,几乎读完了儒勒·凡尔纳所有的小说,以排解忧思。那个时候,我只能用阅读我喜欢的冒险类和侦探推理类小说,来调整自己的情绪。

这也是我为什么决定写探险加悬疑推理类儿童文学的理由之一。

我很遗憾我不是学文学出身,因为我在中学阶段沉浸于数理化。所以我不得不阅读大量的小说写作指导类书籍,好在我的自学能力还算过关,自从小学四年级之后,就再也没有上过补习班,奥数课程全凭我自学手中薄薄的一本《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教程》在考场上与数万名同学拼搏。所以,我还是自信能够理解写作教材中的内容,进而将其中的道理参透。

是的,读懂写作教程和实际操作写书,是两个概念。就好比你能弄明白数学课本中的公式,与用它来解数学题目、解很难的考试题目,是两个概念一样。

才开始阅读写作教程时,我就发现,我随心所欲“自由”创作的小说,从开头伊始,就不符合写作规则。我的开头是优美的景物描写,太“软”,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吸引力,看看你们喜欢的大部分优秀小说和电影,开头部分要么是精彩激烈的争斗场景,要么就是一个能吸引你读下去的悬念等等,总之绝对能引起你的好奇心,这样你才能有兴趣读第二段、第二页……

于是,我从头开始学习,边学边写,一方面从写作指导书中学习写作理论,另一方面从优秀儿童文学作品中参悟写作经验,慢慢向前摸索。直至写到差不多200万字的时候,A4纸大小的手稿摞得比我的腰还要高的时候,我决定停下来,想一想,一本儿童文学,不可能会这么厚。

我需要将书稿拆分成很多册,才可能出版。于是我从头开始,开始整理第一册书的手稿和内容。我把字数控制在25万字内,然后投给了出版社。

可以想象,任何事都不可能这么顺利。

我被拒稿了。

原因是:太长。

那个时候,我上大学四年级。

我第一次体会到自己的辛劳成果不被认可的失落。

我很快审视自己,是的,大作家们都认可的一个道理是:任何初稿都是一堆臭狗屎(这句话是欧内斯特·海明威说的)。除非他是天才作家,对于一般人来说,小说初稿在后期修改编辑的时间,远远多于初始创作的时间。

我的心宽慰了些。

在写出这200万字的手稿的过程中,我的创作理论知识逐渐充盈,我决定重新审视书稿,静下心来认真修订编辑。

其间,单就小说大纲和主题就换了好几轮,每当有新的、更好的思路突然跳出来时,我都会及时记录下来,不断推翻之前的设定,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现在我工作了,业余阅读的书籍,以历史类、地理类和艺术类为主,也包含一些主题深刻的侦探推理(本格派为主)和冒险小说,加之融入社会之后我对一些事物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因此,小说主题在我头脑中,比在上学期间更加深化、清晰。

李天择的形象,大部分源于我。他的身上,承载着我小学时的学习状态和喜欢独来独往的个性,不同的是,我的身边,没有出现类似第二人物李力锋那样的同学,以及李力锋身上发生的事情,所以,我的交友之路,并不像李天择一样有一个起点。因此,我的童年,无尽渴望旅行和冒险的我,也没有真正踏上难忘的冒险之路,所以我只能学习被父亲强迫学习法律、被父亲从大帆船上揪回来并锁进小屋里、幻想自己跟随大帆船出海冒险的儒勒·凡尔纳,在稿纸中,体会冒险和解谜的刺激,施展自己的想象力。

李力锋的形象,则是无数个我小学同学和初中同学,以及后期我接触的其他孩子中个别特质的集合体,想必大多数小男孩,都能从李力锋身上找到些自己的影子。另外一小部分,则会和李天择产生一些共鸣。

然而不论是李天择,还是李力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善良、关心同学、对周边事物的好奇和拥有一定的冒险精神。孩子不能用学霸和学渣来分成两类,所有孩子都是优秀的,尽管李力锋邋遢,容易情绪化(这是孩子的特点),但是他热爱父母,忠于友谊,时时蹦出来的话,对李天择还有一定的开导作用,所以,我设定了一位学习成绩很好的孩子,和一位学习成绩会令家长对其进行混合双打的孩子,两者对比,可以表达出,无论学习成绩如何,每一位孩子身上都有闪光点,不能单凭学习成绩评判谁好谁差,每一位都是优秀的孩子,都是积极向上、充满阳光的孩子。

但同时,孩子身上自然也有缺点,包括李天择,用现在话来说——别人家的孩子。他的缺点,自不必说,我是他的原型,我知道这样的孩子,会有怎样的缺点,它会时不时地感到孤独,感到自己被孤立,感到心愿得不到满足时的无助和失落,就像小时候的我,几乎没有铁哥们儿,有心事只能憋着,慢慢习惯地憋着;爱旅行、冒险却无法迈足,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和家里,与书本做伴一样。

我不希望李天择也像我一样,我要给他一条出路,给他一个试探自己勇气和获得友谊的机会。并且,试探谎言对于自己和他人,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说谎这件事,恐怕大部分孩子都干过,从我小时候干出的那些顽劣事迹中不难看出,我自己当然也干过。固然,诚实是良好的品德。但是,完全诚实,一句谎话都没说过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又能找出几个呢?

孩子什么情况下会说谎?到底该不该说谎?谎言会造成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太过深刻,专业的教育工作者恐怕才能给出明晰的答案。小说中,我只是想将这些问题拉出来,放入相对现实的情境之中,来摸索这些问题可能的合理性。孩子们自己来评论,李天择和李力锋的谎言,应不应该,他们的谎言会给自己、给别人带来怎样的后果。

我个人当然不赞成撒谎,可撒谎,在儿童文学中,并非一个禁忌话题,也不应该将之绝对否定。当谎言是为了维护感情而冲口而出时,谎言是否还是一种不道德?

这些,都由孩子们自己评判,他们不应该只全盘接受书本中的道理,现实中,这些略带哲学的问题,需要他们自己来思考,怎么做合理,怎么做不合理。

当然,小说最重要的主题,不是谎言,谎言只是载体之一,主题还是孩子们之间的友谊。友谊如何建立、如何维护、以何种方式维护,拥有友谊以前和拥有友谊之后,孩子会变得有什么不同,这些,是我对我回不去的童年的思索,也是现在,大部分拥有友谊的孩子和少部分暂时没有友谊的孩子,所面对的现实问题。

至于书中的班主任皮靴张,是的,是为了追忆我童年时代尊敬的张老师。当然,她不爱穿皮靴,门牙也没缺一颗,也没有那样严厉,没有那样惊悚——或许当时学习成绩没那么好的同学不这么看-她很温和慈祥,也很有耐心,但无论是张老师还是皮靴张,外在的严厉,都不能掩盖内心对于学生的爱,无论老师严厉与否,只要他内心充斥着对学生的爱,就总能赢得孩子的尊重,一辈子的尊重,无论是成绩优异的学生还是成绩欠佳的学生。

本书的创作,是个艰难的过程,一开始的书稿,我花费大量的精力,用于设计外在情节上,对人物成长弧线基本忽略,这是儿童文学的大忌。孩子们应该从阅读的书籍中,或多或少学习到些什么,或者体悟到些什么,而不仅仅沉浸于惊险刺激的情节。

由于我的专业和工作与文学创作无关,因此,我只能在学业和工作之余,完成对书稿的重新审视和修改,所花的时间比专业作家要长好几倍。所以,厚重的200万字的初稿和对其的深化,一直贯穿我这15年的闲暇时光。

本书我修改了多少遍,我自己也记不清了。只期望本书,能为孩子们的课余时光创造一处冒险解谜的乐园,希望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欢乐,也希望他们获得更多、更纯真的友谊,并忠于友谊。因为,友谊是珍贵的,是美好的,不论对于多大年纪的人来说都是一样。

高腾

2021年10月25日

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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