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自以为精通文学、自以为能够随意点评一切文学作品、自以为能够代表全体所有读者的人总喜欢把某些作品的销量或者阅读量视为评价文学作品的唯一标准。
每当某些作者不愿无条件地遵从他们脑子里的价值体系,需要按照自己独有的方式来表达的时候,他们张口就来:某些销量或者阅读量高的作品可不是这样写的啊!某些“受欢迎”的作者可从来不会这样写啊!
每当某些作者或者读者对某些貌似名气很大的作者及其作品提出质疑的时候,他们要么搬出“资格论”,声称所有不如那些作者有名的人都没资格反对他们和他们的作品;要么搬出“有名即有理论”,声称“你再说他们不好,他们也有名气,他们的作品也有销量或者阅读量,你嚷嚷有什么用”。
这种标准,用最简单的方式来概括,就是“有名气者昌,无名气者亡”,或者是“有名气即正义,无名气即蝼蚁”。无论你是作者,还是读者,只要你不如某些著名作者,甚至是不如某些仅仅只是稍微有那么一点名气的作者有名,你就没有资格反对那些作者及其作品,甚至没有资格对那些作者及其作品表示质疑,更没有资格做自己。
这样的人,从来不会去想,自己有什么资格去随意要求与自己完全无关的他人;他们更不会去想,他们所信奉的这种标准,到底是一种什么标准。
任何一种文学作品,都有属于它自己的受众群体,无论它是高雅还是通俗,也无论它是长篇大论还是短小精悍。
不同的文学作品,自然拥有不同的受众群体。有人欣赏阳春白雪,就会有其他人欣赏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