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运动”中再一次明确工会的性质

书名: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历史问题 作者:苏维民 字数:129623 更新时间:2019-11-26

  “四清”运动后期,1965年1月,指导运动的纲领性文件《二十三条》公布后,全总也提出工会工作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为纲”。在某些进行了“四清”的地方,甚至出现建立“革命工人协会”、“革命工人委员会”代替工会的现象;还有的地方提出要将工会的某些具体业务交给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等问题。工会工作又一次面临“消亡”的危险。7月3日、26日,杨尚昆两次听取了全总党组的汇报并做了原则指示。28日,全总召开省市自治区工会主席座谈会。座谈会期间,8月9日,中央书记处及时地讨论了工会工作,明确指出工会要做切切实实的群众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克服官僚主义。再一次明确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的性质没有变,由此而规定的群众工作任务没有变”。重申工会组织群众监督的重要意义,第一次明确规定把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工作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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