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清醒了。
眼中瞳孔映照之物,是不熟悉的天花板——
——啊,想起来了,这里是学生会的电玩休息室。
缓缓起身的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头脑昏昏沉沉的,好像,作了一个很漫长的......
不对,不是梦。
被刹那要挟,被迫和他一起玩那个粪作游戏的事情,的确不是梦。仔细观察一下屋内,没有开灯的电玩休息室里,唯一能能作为照明的便只有窗外飘洒进来的落日余晖,现在已经黄昏了吗?
看来这场游戏玩得真够久的啊。
刚这么想着,旁边就响起了一把让我极度不爽的声音,“哎呀呀,刚才那一下可真痛啊,我都觉得自己的脑袋跟身体分家了,”作为今天这场骚动的始作俑者,某个白毛一边摸着自己的脖子,一边心有余悸似的从躺着的“棺材”里出来。
“居然是瞄准了脖子大动脉的一剑,还差点把我的头砍了下来,吾友修,这一场逆转之战真是赢得漂亮啊,不愧是...”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个混蛋躺着的那副“棺材”能变成真正的棺材,这样就能省下帮他收尸的功夫了——
——因为我准备再杀死他一次,与之前不同之处在于,第一次干掉这家伙是在游戏里,而这次我打算在现实中这么做。
幸运的是,不用我亲自动手了,因为有人跟抱持着相同的想法,并且已经付诸行动起来了。
“闭嘴吧你!”我亲爱的笨蛋同居人,也就是浩一,充分发挥出了他全身上下唯一的优点,也就是那异于常人般强大的运动神经,刚从“棺材”里出来就立刻起跳,然后一脚把刹那踹倒在地。
接下来的事情不必多说,当然是一顿惯例的拳打脚踢了,“混蛋!当叛徒是吧?哈?”
“啊!等一下,先听我说完再打!至少我们经历了非常愉快的时光不咕呃!”
“这种见鬼的时光只有你会感觉到愉快啦!你就是那个耶稣十四门徒里卖主的略加人大尤!”
一如既往地,浩一的话里充斥了各种槽点。
嗯...基于这家伙正在做的就是我想做的,这次我就稍微提点一下,纠正他的错误吧。
我拍拍浩一的肩膀,先让他停止将刹那HP降低为零的野蛮行为,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他:“耶稣只有十二个门徒,卖主的那个叫犹大,不是大尤,而且他是加略人,不是略加人。”
浩一愣了下,“哦,这样的吗?”接着满脸清爽地继续他的残暴行径,“谢啦,修。”
“不必客气。”
好了,心情稍微好点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