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辩:分头行动乱套说(5)

书名:三〇一室无一人 作者:三日月待宵 字数:686009 更新时间:2020-11-03

  那么……

  虽然林森不太情愿,不过经过某种意义上的强行毛遂自荐(或许只是死缠烂打)之后,他还是姑且同意了经他引导,我们一起去找另一方面当事人,仔细了解一下情况。

  在林森同意之后的大概半个小时内,我经过我们学生会的聊天群得知,语嫣那边也有了一点儿进展。

  语嫣找的是夏夏普,相比我这边找林森,感觉对她来说各种意义上都是个美差……这个姑且按过不表。

  我和尉迟语嫣互通有无,各自讲了讲我们俩从自己的调查对象那里了解了些什么。

  尉迟语嫣的话里混了些术语,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在对于游戏知识的扭曲方面,她这个二道贩子好像比我这个三道贩子更离谱……

  什么5000以下都是鸡,什么万古流芳,什么雾啊粉啊的……

  所以说林森说得果然有问题,哪儿来的女孩子喜欢玩游戏,像尉迟语嫣这种讲个故事都讲不清楚的才是大多数吧。

  当然,整体情节还是差不多的。

  也就是说,“夏夏普由于自己在低分段玩辅助玩得太窝火了,所以想要摆脱代练帮自己提升一下段位,结果莫名其妙牵扯到作弊程序,被永久封禁了”,这个梗概是没有问题的。

  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这一边的各方当事人,都没有什么遮遮掩掩什么的。

  要说棘手的,尉迟语嫣只提了一个问题:

  「其实有点不安……

  「不要大惊小怪哦!只是稍微有点不安而已!一点点!!」

  尉迟语嫣在聊天窗里这样跟我说道。

  「虽说是怂恿妈妈大人走校园治理委员会了啊

  「可是这个大小……

  「比起走警察,是不是果然不走警察不太好啊?」

  “……”

  其实尉迟语嫣这话并不是没道理。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虽说是虚拟财物,但也没有因为这个原因就成为例外的理由,只要财产额度超过5000元人民币,就都构成起诉条件。

  只不过……

  如果要走社会公检法这条路的话,那肯定是走本地警局,这样一来,就肯定绕不开有一个人……

  我的青梅竹马,刘诗芸。

  她的爸爸是警察,官位还不小,而且就是我们这个片区的管理者。之前好几次案件,需要在学校外收集影像证据的时候,都是使了点小伎俩,拜托对方才成功的……当然这某种程度上也是钻了那边的制度的空子就是了。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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