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叶余欢给的。”他将一个红色的东西放在我手边,转身去换衣服。
原来是请帖,大红色的请帖,很喜庆,叶余欢和白菲菲的照片很恩爱,温馨满分。
其实如今已经渐渐地淡忘了我们在一起的记忆,他如此邀请我们,应该也是放心了。其实现在对我来说,祝福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没有任何的困难。
曾经觉得自己很念旧,便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容易原谅一个人,或许会很难忘记一个人,要死要活的那种。后来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对陪伴自己的东西,比如一个用了很久的笔记本,比如一个从可爱到老旧的玩具,都会舍不得。
但是对于人,对于人心和记忆,反而并没有那么念念不忘。
突然觉得自己是聪明的理智的,若是对不重要的回不去的东西念念不忘,我只会像是拖着超重的石头,负重前行而已,对我没任何的好处。
但是安静的,实在的东西,说不定在那一天机会带给我幸运和好处。比如我的破旧的笔记本,会让我在阳光午后,坐在安静的房间里,一边回忆一边成长,而人不会。
人最终还是需要那些年久的毕竟本,那些泛黄的老照片才会重新被想起很多年前刻骨铭心的人。所以,人情终究,是敌不过事物的。
“感觉怎么样,需要住院的话我们再去医院里复查一下。”他回来的时候,端着一杯热牛奶。
“不用了,你们家的家庭医生还是很厉害的。”那天医生不知道用了方法,让我吐了很久,然后醒来之后,说是吓得药被清除了,就是会有些后遗症,需要休息。
现在都是第三天了,复查也没有必要了。
就算是以后生不了孩子,也只有认命了。
之所以不去南山苑,就是怕萧老爷子会知道,所以目前还要在这里多住两天。
“那三天后的婚礼,你会去吗?”他坐在远处的沙发上淡漠的问道,“若是想去,我明天就去叫人准备衣服和需要用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