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合作医疗

书名:杜市镇志 作者:杜市镇志(首)编纂委员会 字数:157749 更新时间:2019-12-26

  1956 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中,杜市联合诊所贯彻中央三级卫生防治网的指示精神,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帮助全乡14个高级社普遍建起了保健药箱,培训卫生员和助产员,使社员的一般疾病与轻微工伤能就地治疗。妇女分娩时的简易手术能就地解决。此为杜市乡最早的集体合作医疗,但举办不久即停止实行。

  1961 年2月,杜市公社推行集体保健医疗制。办法是:每个社员全年提医疗费2.4元,由公社统一掌握,调剂使用。按当时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规定这笔资金来源为:公社负担20%,管理区负担30%,生产队负担50%。这一办法实行后,社员看病不再付钱。于是,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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