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镇建设

书名:杜市镇志 作者:杜市镇志(首)编纂委员会 字数:157749 更新时间:2019-12-26

  杜市镇地处江津东部,位于巴南、江津、綦江三区市县交界处,210国道线纵贯全境,距江津市区75公里,距重庆市区55公里,距綦江县城25公里,是江津东部边远乡镇之一。小城镇建设是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标志。

  一、杜市镇 《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1992 年,杜市乡制定 《城镇建设规划》。1994年,杜市镇开始实施集镇建设(建阳鹊街)。2003年,杜市镇制定 《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规划》 分近期(2003—2008)、远期 (2009—2020) 两段实施;到2010年,把杜市建成经济发达、环境优美、富裕文明的中心城镇。

  二、集镇建设

  (一) 杜市集镇建设

  1986 年,杜市贯彻执行江津 《村镇建设管理实施办法》:①村镇各项建设,必须服从村镇规划要求,履行申请审批手续,领取建设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设。②建设用地报国土局统一审查批准,发给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和房产证,由城乡建委统一印发,向当地缴纳村建管理费。③新建和扩建住房,人平不超过30平方米。④村建管理费按实建面积,每平方米收0.5元。⑤村建管理费专款专用,收据由县统制,下发使用。收费的25%上交乡政府,用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训及房管员工资、办公、差旅费等支出。

  1989 年3月,村镇建设管理费改按每平方米0.8元收取,楼层减半收费。

  1991 年,乡村房屋不论单位或个人,均需办理所有权证。农村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

  1994 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根据江津市计委 〔1993〕 197号文件、市委 〔1994〕 18号文件和试点镇的要求,杜市镇征地27亩,新建一条长380米,宽20米的杜市商贸大街,按照总体规划,1994年建成杜市中心三桥 (长61.7米,宽8米),水泥路面街道一条 (长330米,宽10米),支街一条 (长52.5米),棚盖摊区三个,修筑排水沟,接通水、电、路,新建综合门市和居民住宅54户,占地

  2528.4平方米,各项设施合计建筑面积7585.2平方米,投资174.45万元,集镇建设已初具规模。

    

  1995 年11月,杜市镇农村建房占地管理费改为每平方米耕地2元,非耕地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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