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司法机构
杜市镇的司法机构主要有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一、司法所
杜市乡司法1986年至1992年设司法助理员1人,於凯 (1986—1989)、刘 成 进(1990—1992)。1993年成立司法所,周燕禄任所长 (1993—1996)。1997年至2006年,王佳丽任副所长,主持工作。
二、法律服务所
杜市镇法律服务所于1989年3月21日成立。
1989 年至1991年周燕禄任主任,有法律工作者3人。
1992 年至1997年颜家春任主任,有法律工作者3人。
1998 年至2000年李发刚任主任,有法律工作者3人。
2001 年至2003年龚元祥任主任,有法律工作者3人。
2004 年至2006年,於凯任主任,有法律工作者3人。
第二节 司法工作
杜市镇司法,围绕组织群众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排解纠纷、矛盾,加强自身建设,开展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工作。
1986 年,全乡建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