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藏人向中原地区的流动及与西藏社会发展的关联

书名:康藏历史与文明 作者:石 硕 字数:279613 更新时间:2019-11-27

  在人类历史上,每一个文明,每一个民族,其社会与文化的发展从来不是孤立的,相反,其每一个发展时期,都无不伴随着同周边民族及文明之间的密切交流与互动,并以此为其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藏地的历史亦不例外。对于藏族历史发展同中原文明之间的内在关联性,笔者曾在《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一书中作过较系统的阐述49,同时有关汉、藏之间的文化交流联系,学界也已作过较多的论述与研究。但是,在涉及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联系的相关讨论中,有一个事实常被我们所忽视,那就是人的流动。事实上,人是文化的载体,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联系从来都是以人的接触、交往为前提的。纵观藏地的历史发展,可以说西藏向中原地区的人群流动主要以三个时期最为突出,数量也最大。其一,是公元7—9世纪的吐蕃王朝时期。其二,是公元13—14世纪元朝统治西藏时期;其三,是15—16世纪即明朝以及明末清初格鲁派崛起的时期。为此,本文拟就上述三个时期西藏向中原地区的人群流动情况作一初步讨论。

  一、吐蕃时期吐蕃人向唐朝区域的流动

  吐蕃王朝时期,吐蕃人向唐朝区域的流动,主要可分为军队、遣唐使臣、降部安置、民间往来等多种类型。但在上述各类型中,又以军队的流动为大宗。在吐蕃王朝存在的两百余年中,其发动的一系列对外扩张战争中,在开疆拓土方面取得最大的成功主要是在其东部方向,即占领了大片唐朝的统治地区。这也导致吐蕃的扩张战争绝大多数在唐、蕃之间进行。50正因为如此,吐蕃军队向唐朝区域的流动亦成为当时吐蕃人最大的人群流动。特别是公元8世纪中叶,吐蕃乘唐发生“安史之乱”大举东进,数年间,攻陷唐西北数十州,完全占领河西陇右地区。随后吐蕃军队攻破凤翔、邠州(今陕西彬县),逼近长安,唐代宗仓皇出逃陕州。公元763年,吐蕃大军攻入长安。对吐蕃攻入长安的情况,《旧唐书·吐蕃传》记:

  广德元年九月,吐蕃寇陷泾州。十月,寇邠州,又陷奉天县。遣中书令郭子仪西御。吐蕃以吐谷浑、党项羌之众二十余万,自龙光度而东。郭子仪退军,车驾幸陕州,京师失守。降将高晖引吐蕃入上都城,与吐蕃大将马重英等立故邠王男广武王承宏为帝,立年号,大赦,署置官员,寻以司封崔瓌等为相。郭子仪退军南保商州,吐蕃居城十五日退,官军收上都,以郭子仪为留守。

  据上述记载,由吐蕃大将马重英统帅攻入长安的军队是“吐蕃以吐谷浑、党项羌之众二十余万”,这意味着这支军队当是由吐蕃人以及“吐谷浑、党项羌”等部落共同组成。其中除去“吐谷浑、党项羌”等部外,据保守估计,吐蕃进入长安的军队中至少应有一半或三分之一的人来自吐蕃本部,即大体应有约7—10万的吐蕃人。因此,吐蕃军队进入长安可以说是吐蕃时期吐蕃人向中原地区最大规模的一次人群流动。尽管吐蕃军队在长安仅滞留15日,但从吐蕃占领长安后,立金城公主之弟“广武王李承宏为帝,并立年号,大赦,署置官员,寻以司封崔瓌等为相”等举措看,吐蕃占据长安后显然是要效仿唐制建立自己对中原地区的统治。这表明,吐蕃统治者中已存在“入主中原”即取唐而代之的观念和意识,而这与其时吐蕃军队占领大量唐统治地区是同步的。

  吐蕃军队持续不断地进攻唐朝统治地区的主要动力,当来自于对财富和人畜的掠夺。《资治通鉴》载:“每岁积石军(陇右)麦熟,吐蕃辄来获之,无能御者,边人谓之‘吐蕃麦庄’。”51《旧唐书·崔宁传》卷107载:“戎酋诫其众曰:‘吾要蜀川为东府,凡伎巧之工皆送逻些(今拉萨),平岁赋一缣而已。’”唐贞元二年(786),“八月,吐蕃寇泾、陇、邠、宁数道,掠人畜,取禾稼,西境骚然。”52“永泰元年(765)九月,吐蕃大将尚息结、赞磨、尚息东赞及马重英等十万众寇奉天、醴泉等县,大掠居人,男女数万计,焚庐舍而去。”53吐蕃离开长安时,曾打算将城内工匠掠走,史载:“初,吐蕃既立广武王承宏,将掠京城士女工匠,整队伍还蕃,及是,闻鼓声,谓有变,乃狼狈奔溃。”54吐蕃军队通过连岁不断地向唐进攻,获得了大量财富,史载:“唐地财富丰饶,于西部(上)各地聚集之财宝贮之于瓜州者,均在吐蕃攻陷之后截获,是故,赞普得以获大量财物,民庶、黔首普遍均能穿着唐人上好绢帛矣。”55《旧唐书·郭子仪传》亦载:“(吐蕃军)近入内地,称四节度,每将盈万,每贼兼乘数四。”56“安史之乱”后,吐蕃不但尽取唐朝河西陇右之地,且占领剑南西部大片地区,势力逼近成都。其时,吐蕃占领地区大体包括了今青海的全部、甘肃大部、陕西西部、川西高原及滇西北高原等辽阔地区,其中陕甘等地区均为汉人居住区。为了镇守上述地区,吐蕃军队也被大量派往并驻扎东部前线地区,在当地形成吐蕃人与汉人之间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史载:“……吐蕃既得河湟之地,土宇日广,……故得河陇之士约五十万人,以为非族类也,无贤愚,莫敢任者,悉以为奴仆。”57

  最能说明吐蕃军队大量东移的,是吐蕃王朝崩溃后在东部地区兴起的温末义军。《新唐书·吐蕃传》载:“浑末,亦曰温末,吐蕃奴部也。虏法,出师必发豪室,皆以奴从,平居散处耕牧。及恐热乱,无所归,共相啸合数千人,以温末自号,居甘、肃、瓜、沙、河、渭、岷、廓、叠、宕间。”58《资治通鉴》亦云:“温末者,吐蕃之奴号也。……及恐热作乱,奴多无主,遂相纠合为部落,……吐蕃微弱者反依附之。”59

  这支以吐蕃“奴部”为主的温末义军,遍及整个河陇地区。温末义军后来大致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由剑南节度使高骈招致,温末首领鲁褥月率所部进驻大渡河流域,协防南诏,他们后来可能逐渐散居于川西高原及滇西北高原一带。二是向北移居河西诸郡,并主要分布于凉州一带。此外,在泾、渭河上游(今甘肃东部及宁夏)一带,也分布了众多的吐蕃部落。这里是吐蕃王朝的东部边境,原驻守这一带的吐蕃军队及随军部落,因吐蕃王朝崩溃,大部分都无法返回故里,遂与当地的汉人、党项人等一道杂居,就地耕牧繁衍。史载从五代至宋初,吐蕃部落“自仪(今甘肃华亭)、渭(今甘肃平凉)、泾(今甘肃泾川县北)、原(今甘肃镇原)、环(今甘肃环县)、庆(今甘肃庆阳)、及镇戎(今宁夏固原)、秦州(今甘肃天水)、暨于灵(今宁夏灵武县西南)、夏(今内蒙古乌审旗南白城子)皆有之,各有首领”。《邵氏闻见前录》卷13载:“吐蕃在唐最盛,至本朝始衰,今……岷水至阶(今甘肃武都东)、利(今四川广元)、文(今甘肃文县)、政、绵州(今四川绵阳)、威(今四川汶川)、茂(今四川茂汶)、黎(今四川汉源)、移(今甘肃夏河)州夷人,皆其遗种。”《宋会要稿》蕃夷五亦载:“在黎州过大渡河外,弥望皆是蕃田。”

  也就是说,随着吐蕃占领区的大幅东扩,吐蕃军队也被大量派往和驻防东部地区,在吐蕃王朝崩溃后,这些军队大多无力返回,遂广泛扩散于青海、甘肃、陕西、宁夏以及川西及滇西北一带,他们与其他民族及汉人等相互杂处,故至宋代始将他们称作吐蕃“遗种”。

  除此之外,吐蕃人向中原地区流动还体现于吐蕃派出的大批遣唐使臣。据谭立人、周原孙《唐蕃交聘表》统计,整个吐蕃王朝时期,唐蕃之间使臣交往共计290余次,其中蕃使180余次,唐使100余次。60可见,吐蕃遣唐使的次数不但是唐使的几乎一倍,且其遣唐使的频次极高。若以唐贞观八年(634)松赞干布首次遣使入唐到842年“蕃使论普热使唐告赞普丧”为止的共208年来计算,那么吐蕃差不多几乎每不到一年半时间即派有一次遣唐使。虽然汉文史籍大多仅记某年某月吐蕃某某使臣至,但是,吐蕃派出的每一次遣唐使,都并非仅是一两个人,实际上是一个使团。每一次遣唐使的人数虽各有差异,不尽相同,但一般说来,由于吐蕃去往长安路途遥远,行期长,且要携带大批礼物,路上多有风险,故吐蕃每一次遣唐使臣的人数多在50—60人不等。如公元841年(唐会昌元年辛酉):“尚屈立热等到凤翔,随从共七十人。准旧例只合十人入朝,今缘两国和好,不同元和已前,遂令三十五人赴阙。”61《旧唐书·吐蕃传》记:“(建中元年)五月,以韦伦为太常卿,复使吐蕃。其冬,遣宰相论钦明思等五十五人随伦至,且献方物。”62“(贞元二十年)四月,吐蕃使臧河南观察使论乞冉及僧南拨特计波等五十四人来朝。十二月,遣使论袭执、郭志崇来朝。”63可见,遣唐使的规模一般都在数十人以上。我们以吐蕃每一次遣唐使平均人数为50人计,那么,吐蕃王朝时期派往长安的180余次遣唐使,其总人数即可达9000人以上。不少遣唐使和战俘等还因各种缘故长期滞留长安。史载:“建中元年:自大历中,吐蕃聘使前后数辈,皆留之不遣,俘获其人,必遣中官部统徙之江岭,因缘求财,及给养之费,不胜其弊。……会帝初即位,以德绥四方,征其俘囚五百余人,各给衣一袭,使伦统还其国,与之约和,敕边将无得侵伐。吐蕃始闻归其人,不之信。及蕃俘入境,部落皆畏威怀惠。”64可见,吐蕃人进入唐都长安的数量相当可观。一些吐蕃人甚至还流散到了东南沿海地区。《册府元龟》记:“宪宗元和元年正月,福建道送到吐蕃生口七十人,诏给递乘,放归其国。”65由福建道送至京城的这70名吐蕃人因何到了福建一带,原因不清楚,至少说明吐蕃人除了官方遣唐使团外,由民间渠道流入到内地的吐蕃人也不在少数。

  此外,吐蕃降部安置也是吐蕃人流往内地的一个重要途径。史载:“赞婆率所部千余人及其兄子莽布支等来降,则天遣羽林飞骑郊外迎之,授赞婆辅国大将军、行右卫大将军,封归德郡王,优赐甚厚。”史载:“如意元年,吐蕃大首领曷苏率其所属并贵川部落请降,则天令右玉钤卫大将军张玄遇率精卒二万充安抚使以纳之。”“又有大首领昝捶率羌蛮部落八千余人诣玄遇内附。玄遇以其部落置叶川州,以昝捶为刺史。”“(贞元)十八年正月,韦皋擒吐蕃大首领论莽热来献,赐崇仁里宅以居之。……于是吐蕃酋帅兼监统曩贡、腊城等九节度婴婴、笼官马定德与其大将八十七人,举部落来降。”唐朝对于吐蕃降部,大多安置于唐统治区内,而终吐蕃一朝,由于吐蕃降唐部落众多,所以,对吐蕃降部的安置也成为吐蕃人流向唐朝区域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元、明两代藏人向中原地区的大规模流动

  公元13—14世纪元朝统治西藏时期,是继吐蕃王朝以后藏人向中原地区流动的第二个高峰时期。有元一代,由于元朝统治者普遍皈依和崇信藏传佛教,西藏各教派僧人受到了元王室集团的特殊青睐,形成由了西藏僧人担任元朝帝师的制度。所以终元一代,大批的西藏僧人络绎不绝地涌向元朝京城,他们长年滞留于朝大都,以元王室为依托并享有很大的政治特权,成为与元朝统治集团紧密结合的一个特殊阶层。

  元代,西藏僧人被封为帝师者达14人之多。66帝师的职责,一是作为皇帝之师,向皇帝传授佛法,为皇帝举行传法授戒的灌顶仪式,皇后、皇子等一般亦从帝师授戒。史载,元朝皇帝须由帝师授戒九次方能正式即帝位。67二是统领天下僧尼,主管佛教事务,并负责弘扬佛法。由于帝师地位崇高并成为西藏僧人在元朝宫廷的总代表,所以,《元史·释老传》载:“(帝师)弟子之号司空、司徒、国公、佩金玉印者,前后相望。”除帝师外,大批的西藏僧人(或非僧人)亦受到元王室的尊崇。这些人并不限于萨迦派,也有其他教派的人。他们有的受封为王,有的尚公主或长公主,有的被皇子、宗王们奉为上师,有的在朝廷做官,取得各种封号。不少西藏僧人还分别在中央和内地各省取得很大权力,居于显赫地位。如西藏僧人杨琏真加在做江南释教总统期间,通过重赂桑哥,“发掘故宋赵氏诸陵之在钱唐、绍兴者及大臣冢墓凡一百一所,杀平民四人,受人献美女宝物无算,且攘夺盗助财物。” 68其子暗普也以宣政院使出任江浙行省左丞。同样,除僧人外,西藏各地方领主来京谋求职位封爵的人也更多不胜计。69

  上述局面,使得西藏僧人向元大都的流动几乎“络绎道途”,蔚为大观,成为元代西藏与元朝京城之间一个独特的景观。元朝为有效管理西藏,开辟了从元大都通向西藏萨迦的驿道及驿站系统。但是,这一漫长的驿站系统很大程度却成为西藏僧人自西藏前往元大都的主要交通设施。《元史·释老传》卷202记:

  尝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驰骑累百,传舍至不能容,则假馆民舍,……泰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马至八百四十余匹,较之诸王、行省之使,十多六七。

  也就是说,西藏僧人对沿途驿站的使用“较之诸王、行省之使,十多六七”,可见元朝开辟的连接元大都与西藏的驿站曾一度主要由涌向京城的西藏僧人所利用。对于西藏僧人由西藏前往元大都的规模,史籍曾载,仅成宗大德九年(1305)至十一年三年间的统计,赴京的西藏僧人即达八百五十余人,计乘马一千五百四十匹。70由于西藏僧人源源不断地涌向京城,沿途驿站多为其用,途中也扰民甚剧,故元朝从至元年间起,开始屡屡颁布法令禁止向非奉旨来京的西藏僧人提供沿途驿站的使用,《元史》记载:“(至元)十九年(1282)夏四月丙辰,禁吐蕃僧给驿太繁,扰害于民,自今非奉旨勿给。”71此后,元朝又一再下令禁止向西藏僧人提供驿站服务:“癸未,诏西番僧往还者不许驰驿,给以舟车。”72并规定西藏地方首领及西藏僧人赴京途中不得扰民:“丙子,以诸王及西番僧从驾上都,途中扰民,禁之。”73从元宗至大年间起又对赴京西藏僧人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制:“(至大)四年(1311)二月丁卯,命西番僧非奉玺书骤券及无西蕃宣慰司文碟者,勿辄至京师,仍戒黄河津吏验问禁止。”74即令沿途关卡对西藏僧人赴京者是否持有“玺书骤券”和“西蕃宣慰司文碟”进行查验,未持有者限制入京。“(延祐)七年(1320)五月己卯(朔),禁僧驰绎,仍收元给玺书。”75也就是说,由于赴京的西藏僧人数量甚大,“络绎道途”,所以,从至元年间开始一直到延祐年间,元朝即不断对西藏僧人赴京作出限制,开始是对非奉旨赴京的西藏僧人禁止其使用驿站,其后是对“非奉玺书骤券及无西蕃宣慰司文碟者”限制通行,到延祐年间则完全“禁僧驰绎,仍收元给玺书”,即不仅一律禁止赴京的西藏僧人使用驿站,而且要持有“元给玺书”者才允许通行。从元朝不断颁行对西藏僧人赴京的限制措施,而且限制越来越严格可以看出,元朝一代,西藏僧人赴京人数相当庞大,他们频繁地驱驰于西藏与元大都之间,“络绎道途”,成了其时西藏人向中原地区最大的一个流动潮。

  不过,对于由朝廷邀请来京的西藏僧人,却仍给予特殊的待遇,如“(延祐)七年(1320)十二月壬戌,召西僧辈真哈刺思赴京师,敕所过郡县肃迎”76。“敕所过郡县肃迎”,已足见元朝对西藏僧人的特殊待遇,而这也正是造成有元一代西藏僧人大量向京城流动的原因。

  明代,是继元朝之后藏人大规模向中原地区流动的第三个高峰时期。这一时期藏人向中原地区流动比之于元代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流向中原地区的藏人之地域范围和成分进一步扩大,即不仅限于西藏,而是进一步扩大到整个藏区;此外,向中原地区流动的藏人不仅包括僧人,也包括了大量藏区各地的地方首领和地方头人。二、藏人向中原地区的流动数量和规模进一步扩大。

  明朝虽未在西藏直接驻军,但明朝对西藏的政策包括了以下三个环环相扣且紧密联系的层次:

  其一,是“多封众建”。明朝先后在藏区分封了“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三大法王和“阐化王”“赞王”“护教王”“阐教王”“辅教王”五大教王。三大法王和五大教王基本囊括了藏区从东部到西部最有实力的几大派别,即后藏的萨迦,前藏的帕竹和止贡,在前藏部分地区和西康大部分地区拥有相当影响力的噶玛噶举,以及在帕竹地方政权扶植下新崛起的格鲁派。其覆盖的地域则不仅包括了前、后藏,也包括了康区。此外,明朝还将大批西区各地的僧人封为灌顶大国师、灌顶国师、大国师、国师、禅师等,同时也对藏区各地的世俗首领和头人也大量授予封号和官职。

  其二,规定所有藏区各级的受封者必须定期到京城朝贡。朝贡一般分为例贡(通常三年一贡)、袭职朝贡和谢恩、庆贺朝贡等。

  其三,是对前来朝贡者“优予贡利”。一般而言,明朝的回赐往往三倍于贡物之值,77若加上对朝贡使团每位使者和随行人员的层层赏赐以及承担他们在内地的护送、马匹、车辆、船只和全部食宿等,其实际支付费用要高得多。

  明朝这种“多封众建”“朝贡制度”和“优予贡利”的政策,对藏区各地僧人及大小地方首领产生了极大吸引力,也导致明朝一代,藏人以更大的规模和范围向明朝京城的流动。明朝前期对朝贡人数并无明确限制,故导致了西藏朝贡人数和使团规模的逐年递增。宣德、正统年间,西藏朝贡人数一般为30—40人,景泰年间增至200—300人,到天顺年间猛增至2000—3000人。史料记载,藏区朝贡使团前来明朝京城的人数逐年递增趋势如下:

  成化二十一年(1485),乌思藏阐化王遣使四百六十二人入朝。同年,大宝法王、牛耳寨(阐化王下属官)派来谢恩、请求袭替或新招抚的头人使人共一千四百七十人。78

  弘治十二年(1499),乌思藏及长河西宣慰使司各遣人来贡,贡使达二千八百余人。79

  正德五年(1510),大乘法王遣使达八百人。 80

  嘉靖四年(1525),乌思藏、长河西、长宁安抚司贡使过例额者达九百四十三人。81

  嘉靖十二年(1533),乌思藏及朵甘贡使达千余人。82

  嘉靖十五年(1536),乌斯藏辅教、阐教王和大乘法王及长河西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各进贡,贡使竟多达四千一百七十余人。83

  可以想象,每年当多达三四千人的朝贡使团浩浩荡荡地穿梭于西藏与明朝京城之间,其景象是何等壮观。史载:“前后络绎不绝,赏赐不赀。”藏人庞大的朝贡使团源源不断地来京,无疑给明朝带来很大财政负担。所以,从成化年以后,明朝开始对西藏朝贡使团的人数进行限制。如成化六年(1470)规定,乌思藏赞善、阐教、阐化、辅教四王皆三年一贡;每王遣使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其次,国师以下不得径自遣人入朝;朝贡时各王须将僧人姓名及所贡方物各具印信番文,以凭验入,以杜混冒。84

  不过,上述限制措施显然并未完全得到执行。为此在隆庆六年(1572)明朝不得不再次作出如下限制性规定:第一,将国师、禅师、都指挥使等的袭职朝贡一律并入年例贡内,袭职后不许再差人谢恩进贡。第二,规定未及三年不许来贡,“不愿者不强”,凡贡不如期及年例外多贡者,参作下次例贡之数。第三,鉴于使团规模日渐扩大的局面,不得不在限制赴京人数基础上相对放宽诸王贡使人数,规定阐教、阐化、辅教三王,大乘、大宝二王“俱三年一贡,每贡各一千人。内五百人全赏,在京题给,五百人减赏,本省给与”85。

  从永乐年间到隆庆年间长达150余年中,西藏各首领的朝贡无论在次数和人数上都保持了相当的规模。如成化八年(1472),礼部奏当年岷、洮等卫奏送各族番人四千二百余人,这里还主要是从西北来的藏人,并不完全是乌思藏的朝贡者。万历年间,当明朝以“番人混冒,方物滥恶”一度革除乌思藏大宝法王、大乘法王、护教王等的朝贡时,“各藏主皆以不得贡为辱,呶呶苦辨(辩),实滋疑畏”,86竭力要求恢复之。

  总之,有明一代,藏区各地朝贡使团始终络绎不绝地穿梭于藏区与京城之间,其朝贡使团的人数常达数千人以上,其朝贡的次数和人员规模均达到空前的境地。

  三、藏人向中原地区流动同西藏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

  综上所述,历史上藏人向中原地区的流动主要形成了三个高潮期,一是吐蕃王朝时期,二是元朝统治西藏时期,三是明朝时期。毫无疑问,历史上西藏出现的这三次向中原地区大规模的人群流动,均以西藏一方为主动,且均显示了西藏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强大的向外寻求开拓的驱动力量。那么,问题在于,为什么在上述三个时期西藏均出现强烈地趋向于到中原地区来寻求开拓和发展的一种驱动力量呢?这其中各个时期的具体原因与背景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但事实上,倘若我们将上述三个时期作一个宏观比较,则可以明显发现这三个时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共同特征。

  首先,这三个时期均是青藏高原社会处于整合、大发展的重要时期。吐蕃王朝时期,是青藏高原各部由过去分散、零星及互不统属逐渐走向统一的时期,因此,吐蕃王朝时期可以说是青藏高原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一体化进程,也是藏民族这一庞大的民族共同体在地域及文化上开始逐步奠基和形成的重要的历史阶段。我们不难看到,吐蕃王朝两百余年的发展,主要由以下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军事上的全面对外扩张与征服;二是在政治、宗教、文化、精神和制度层面以及物质财富等各个方面对周边文明特别是以唐王朝为代表的中原文明因素的全面汲取和吸纳,事实上,吐蕃时期的发展也正是集中体现于这两个方面。由于吐蕃王朝时期无论是对外扩张,还是在汲取周边各种文明因素包括财富的获取,等等,都主要是趋向于其东面的唐朝,并始终以唐朝统治区域为主要进攻方向和争夺目标,所以,吐蕃人向唐朝区域流动即成为吐蕃时期一个重要的时代特点。

  元朝统治西藏时期,对于西藏社会而言同样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也是西藏社会重新进行整合并取得重要发展的时期。元朝对西藏的统治以及对萨迦政权的扶持,开始打破了自吐蕃王朝崩溃以来西藏社会延续近两百余年的分散、割据状态,特别是萨迦派在元朝扶持下地位的迅速上升,使得西藏各教派势力也纷纷主动迎合和依附元朝统治集团,以谋求自身的利益与政治地位的提升。所以,元朝一代,大量向元朝京城流动的西藏僧人中并不限于萨迦派僧人,也包括其他各教派僧人。由于西藏教派势力同元朝统治集团之间建立起特殊的宗教联系,使其作为一个特殊宗教团体加入到元朝政权之中,由此形成了西藏各教派势力均依靠元朝政治力量来获得发展的局面。西藏教派势力在同元朝的关系中表现出的极大主动性并形成大批西藏僧人向元朝京城和中原地区流动,正是这种依附关系的有力体现。故元朝乃是西藏社会发生重大历史性转折的时期,这不但表现在西藏与中原之间政治隶属关系的正式确立,同时还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西藏社会以教派团体为核心的政权模式开始确立并得到发展;其二,藏传佛教获得新的发展途径——得到元朝统治者的崇信和大力扶持,并逐步向蒙古社会中传播。所以,元代不但是西藏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期,也是西藏社会进行重新整合并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关键时期。

  明代,同样是西藏历史发生重要转折的时期。明代,即从14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的1644年,西藏历史发生了三件大事:其一,新兴教派——格鲁派教派势力集团的迅速崛起壮大;其二,以格鲁派为主体的藏传佛教开始向蒙古地区大规模传播并逐渐在蒙古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三,蒙古和硕特部入藏并在其扶持下建立起以五世达赖为首的西藏统一地方政权——甘丹颇章政权,从而使西藏地方政治进程迈入一个新阶段。然而,在明代,与上述三件大事相伴随的,却是西藏地方各僧俗首领派出的规模庞大的朝贡使团源源不断地穿梭往来于藏区与明朝京城之间,他们从明朝京城带回了大量财富。明代,西藏朝贡使团主要以诸王为首的各宗教首领和其下属僧人集团,因此,明朝对西藏朝贡使团的赏赐财物实际上大量地流入了西藏各寺庙之中,成为寺庙重要的经济来源并大大增强了寺庙的经济实力,促进了西藏教派集团的发展。事实上,西藏新兴教派——格鲁派的崛起和发展壮大即同由明朝获得的财富有密切关系。当时藏区不少新建寺庙均是用明朝的赏赐来修建的。如格鲁派拉萨三大寺之一的色拉寺就是释迦也失用从明朝带回的财资所建87。有明一代,规模庞大且络绎不绝的西藏朝贡使团从中原内地带回的大量财富,导致西藏教派寺院集团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这为新兴的格鲁派寺院集团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土壤,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明代西藏庞大的朝贡使团乃为17世纪西藏以格鲁派寺院集团为基础的西藏地方统一政权——甘丹颇章政权的建立奠定了经济和社会的基础。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到,历史上藏人向中原地区的流动同西藏自身的历史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关联。可以说,西藏历史的每一个大发展时期,以及其社会整合的重要转折时期,都无不伴随了藏人向中原内地的大规模流动。尽管每一个时期,藏人向中原内地流动的具体原因、背景、目的和驱动力各有不同,但是有一点却高度一致,这就是藏人每一次向中原内地的大规模流动过程,均给西藏社会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转折和重要机遇。这一点特别值得学术界予以重视、思考和研究。

  (原载《中国藏学》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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