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事过情迁:随你怎样倾江倒海的悲伤,随你悲伤的性质如何,随你感情沸流到一千二百度或是低降到一百个零度之零度,随你如何灰心,随你张开眼来只见愁云惨雾,生命的种种幸福都变成荒芜惨绝;只要你不死,只要你苟延残喘,你总逃不过时间的法力,钟上的搭[滴答]过了一秒,你悲伤的烈度,无形中也的搭[滴答]宽了一些,你就愈觉得这残喘有苟延之必要。时间愈过去,你的悲度也消解的愈快,往往用不到几月甚至于不倒几天,你完全可以脱离悲伤的束缚,重新提起兴致过你的快乐日子。怪不得宰我当初要疑心三年之孝太不近情理。不要说父母,现在社会上父母不是儿女的冤家对头已是难得难得,何况能有心坎深处真纯的爱情——不要说父母和子女关系,就是我们男女相爱热度最高的朋友,大家香喷喷会呼吸,热烘烘会接吻的时候,不消说自然是卿卿我我,誓海盟山,我的性命就是你的,你的魂灵就是我的,若然你有不测不消说,我自然陪你死,就是不死,我总终身守独,纪念我们不断的爱情。而且我敢保证他们发誓的辰光,的确正[真]心诚意,纯粹从爱河里泛起来的波浪,情炉里飞起来的火焰。你要不相信真是阿弥陀佛,世上再也没有相信得过的事了。这类经验彼此不消客气,多少总有过些。但是——我很恨这转语,但是我实在不得不但是——但是金子要火来试验,你立的情誓要不幸的生死盛衰聚散来试验,试验的结果究竟百分里有几分是黄金呢?当然你我都不希望有这类试验之必要,不过试验要轮到你的时候,你又有什么法想呢?从前听说中国社会上,虽然男女夫妇间从不知爱情为何物,而丈夫死了妻子往往有殉节的风俗,据说有的媳妇自己还想活不肯死,她的翁姑可放她不过,因为她死了可以请贞节牌坊,光宗耀祖哩。那班可怜的少妇,就是不全死,亦得半死,因为一万个寡妇里面,难得有一个再有嫁人的机会。这类情形我们听听都不忍心,可笑他们黄种人还自以为是古文明,说西方人野蛮,其实他们那样荒谬绝伦的家庭婚姻制度,还不是和亚菲利加吃人的野人相差无几吗?至于讲到我们,情形可大不相同;不但妻死了,男子再娶,丈夫死了,女子自由再嫁,就是大家没有死,鲜鲜的活着,彼此依旧嫁娶自由,只要法庭上经过一番手续就是!或者彼此要是更文明些,爽性连法律都不管,大家实行自由恋爱就是,个人自由,爱情自由,个个字都是黄金打的,谁也不能侵犯。在这样情形之下从前同生共死的盟誓,自然减少了许多,大家都是“理性人”了!若然爱偶之一遭了不幸,我们当然不能说那活的连悲伤的情绪都没有,但是即使有,恐怕也是以太性质见风就化散罢!
著书人无端跑了一趟野马,他实在自己都不知道讲了些什么,他当然要向读者深深道一个歉,至于关于本题的意思,简单说无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