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与直觉体验
有人说:“你说的这些都是大道理呀。”什么是大道理?就是尚未有过体验,还在文字阶段,在名字、名称阶段。是呀!于你是文字,而于我是体验。文字用文字来表述,体验亦得用文字来表述,但是表述的内涵全然不同。比如我吃过这种梨子,它很甜,于是我说甜,而你并没有吃过这种梨子,但是你也会说“甜”这个字,所以当我说甜的时候,你也说甜。从发声上看,好像我们都在说甜,说的是一回事,可实际上却是毫不相干。我是亲自品尝了它的甜味,而你只是会说“甜”的发音而已,怎么能一样呢?再比如甲亲自见他偷别人的东西,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