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专属于”某些读者的吗?
在正常的环境之内,读者和作者才可能拥有正当的、良好的关系。
让读者和作者之间拥有良好关系的重要前提之一,是作者和读者都能够认清自己和对方的位置,并能够守住自己理应守住的边界。
认不清或者拒绝遵守自己理应守住的边界乃至随心所欲地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的人,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对他人造成事实上的妨碍,甚至有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事实上的伤害。这样的人甚至有可能在所有的环境之内都是祸害。
在人格和尊严上,读者和作者理应是平等的,理应享有同等的基本权益。
从自主选择的角度来看,读者有选择作者的权利,作者也有选择读者的权利。从推广作品乃至获利的角度来看,作者有选择和迎合某一部分读者的权利,也有不选择、不迎合某一部分作者的权利。从自主创作的角度来看,作者更应当拥有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