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在治理结果“可分享”中构建生态环境收益共享机制
中国依托澜湄合作机制,始终秉持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加强区域机制协作,以应对来自域外大国可能带来的同质性竞争,在求同存异中探寻治理结果“可分享”的有效路径。
一、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复杂竞争局势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呈现出的复杂状态,既源于域内“大国平衡”外交战略政策的影响,也受到域外大国对该地区历来重视的干扰,并且区域内外相关国家出台的发展计划引发了一定程度的同质性竞争。
早在 1992 年建立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以及 1995 年创设的“湄公河委员会”,就开启了该区域多边合作的篇章。然而,后续其他有影响力的区域性机制不断涌现,使得竞争愈发激烈。例如,奉行“向东看”(Look East)政策的印度于2000年推出“湄公河—恒河合作”(Mekong Ganga Cooperation,MGC)计划,旨在加强印度与湄公河国家在贸易、旅游、文化和交通等领域的合作,试图在该区域拓展自身影响力。泰国于2003年建立“伊洛瓦底江、湄南河及湄公河经济合作战略组织”(Ayeyawady-Chao Phraya-Mekong Economic Coperation S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