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提议周末去农家采草莓,早已心向往之。一因草莓是自己所爱之物,爱它色泽艳丽,甜香可口;二因很喜欢这个“采”字,喜欢把它加在自己所爱之物的前面。因所采之物,必是清新雅致,如花,如茶;也因如要采物,总会择取好时节,如春雨之后,如秋花烂漫,如冬阳和暖;还因采物之时,相邀之人必是好友,可载歌载舞,可谈诗论文,又谐趣自如。
一路上,我都很感谢友人没有说去“摘草莓”,而是去“采草莓”。因为摘东西算是一件体力活,是要汗流浃背的,但如果是“采草莓”就不一样了。记得小时候会哼唱《采蘑菇的小姑娘》,每次都会在眼前浮现出一幅天真生动的画面,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挎着篮子,在青山绿林之中,踩着斑驳的日影向前向前,一路小鸟啁啾,微风拂面。
由此联想,采草莓也该是一件很有诗意的事情。
在蓝天之下,走在窄小的田埂上,望着绿叶白花之中掩映的红彤彤的草莓,真是喜人得不得了。轻俯下去,诱人的甜香扑鼻而来。
采草莓的乐趣在于一定是一群人,男男女女,欢声笑语,你追我赶。偶记起《诗经》里描写一群少女采车前草的情形:采采芣苡,薄言采之;采采芣苡,薄言有之;采采芣苡,薄言掇之;采采芣苡,薄言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