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卖血也要给女朋友买首饰

书名:女总裁的护花医婿 作者:五岳雪 字数:628480 更新时间:2023-05-12

  “艾滋是那黑人传染给你的!” “你身体是不是感觉经常乏力,骨骼肌肉酸痛,甚至伴有不明症状的发热?” “你是不是淋巴结肿大,有些隐私部位出现红色斑疹?” “你是不是常常有恶心呕吐症状,甚至有记忆力减退,免疫力下降,身体不明原因的日渐消瘦症状……” 云歌淡定自若,抬手一指吴曼丽,冷冷反问道。 嗡! 吴曼丽脑子瞬间一片空白,整个人被恐惧笼罩,如同釜底抽薪,抽干了血液一样,无法呼吸,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欲哭无泪。 因为这些症状最近一两个月反复出现,而且她的确和黑人肯施理有过亲密接触。 她肠子都悔青了,没有抵住黑人的花言巧语,以猎奇的心理,放纵了自己,一切都后悔莫及…… 巴丹东感觉如坠深渊,几乎当场绝望了,欲哭无泪。 因为稍微有些常识的都知道这是艾滋的症状,而且这些症状,他正在经历。 “该死的贱人,自己不检点,还要出来害人!老子一辈子全被毁了!” 巴丹东感觉世界末日来临一般,恨得咬牙切齿,直接暴起一脚将吴曼丽踹翻在地,左右开弓,将她打得满脸是血,牙齿横飞。 毫无疑问,从吴曼丽的反应就已经说明了一切,他不但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和黑人有染,而且还染上可怕的艾滋,又把病毒传染给了自己! 现场的人全都吓呆了,没人敢上去劝解,毕竟那是两个艾滋感染者,两个大病毒,谁也不敢靠近。 巴丹东打的累了,就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包间。 吴曼丽也死狗一样,无比绝望,踉跄着跟着逃走了。 经过这一场插曲,大家都是一阵唏嘘,这两人太惨了! 不过很快,大家都对此事避而不谈,开始互相拉起了家常,毕竟是老同学几年没见,有很多话要说。 “渲染,你的脚崴了,要不是去附近医院看看?” 慕倾城关心地问道。 “等聚会完了以后吧,只要不下地走路,就没事,我还能忍。” 同学集会难得一次,林渲染宁愿忍者也不愿离开。 “我来看看。” 云歌半跪在地上,伸手握住林渲染的脚踝,轻轻施展中医推拿术,按摩周围几个穴位,然后再取出随身携带的银针,动用针灸,活血化瘀。 十分钟后,疼痛消失,脚踝直接消肿了。 “天啊,太神奇了,居然能走了!” 林渲染把脚放在地上,小心翼翼地试着走了几步,发出惊叹。 其他同学也都吃惊,没想到云歌居然有如此出色的医术,简直是立竿见影。 不过,他们仅限于惊讶,依然无法改变云歌动物阉割师的印象,在他们眼中云歌依然是个吊丝。 “咦,渲染,你脚上那个脚链是羊脂玉的吗,好美啊,多少钱啊!” 一个女同学问道。 “便宜货色,也就两万出头吧。” 林渲染谦虚地说道。 说者无意,听者有意,顿时激起了大家彼此之间的攀比之心。 “哎呀,我这个戒指三十多万呢,是我男朋友订婚给我买的,足足重一克拉还多!” 女同学杜丽莎翘起兰花指,用炫耀的口气说道。 “我这对耳坠是高冰种翡翠的,价值四十万,这个包包限量版香奈儿的,也是几十万,都是我老公送我的生日礼物……” 雨江南的女朋友眼中却露出不屑,掩口一笑说道。 这让一旁的雨南江很是受用,也咧了咧嘴,十分得意。 就这样,聚会的节奏直接被带偏了,变了味道,成了同学之间奢侈品的攀比大会。 “我这块表,一百多万,是我男朋友520送我的礼物,一年也戴不了几回,真是浪费……” 另一个女同学不甘示弱,抬手晃了晃手腕上那块镶钻金表,亮瞎眼睛。 面对这些炫耀,朱晓萌的男朋友满脸不屑,一脸高傲,故作姿态地抬手指着朱晓萌脖子上的项链说道: “晓萌的这串项链名叫‘海洋之心’,采用一百零八颗深海珍珠编制而成,中间这颗蓝宝石更是稀有,总价三百多万,是我送她的婚礼礼物,代表着爱情永恒的寓意。” 话音一落,现场直接安静了,大家全都把目光聚集她身上,暗暗吃惊。 跟这一串项链比起来,他们身上的奢侈品就是小老弟。 不愧是家里有矿的金主! 朱晓萌高昂着头颅,享受着这种被人崇拜羡慕的感觉。 除了这串项链,他身上的耳环、戒指、衣服包包全都是顶级名牌,随便一件都秒杀现场的人。 所有同学之中,唯独云歌和慕倾城衣着朴实,而且身上没有一件饰品,刚才大家并没有在意,但是经过这一轮攀比之后,他两人就像被放在放大镜下面的异类一样,显得极为扎眼。 “哎呀,倾城,这种重要的场合,你连一件首饰也不戴吗?” 朱晓萌双眼一瞟,故意似笑非笑地说道。 当年慕倾城万众瞩目,处处压她几头,夺她风头,现在她要借机讨回来,彻底碾压她,向大家表明她朱晓萌才是女神! “我就喜欢简约风格,平时很少戴。” 慕倾城感受到所有人异样的目光,有鄙视,有嘲讽,甚至还有怜悯。 “不是很少戴,估计是买不起!嫁给这样垃圾废物老公,连一件像样的饰品、包包都买不起,我真替你老公感到羞耻,更替你这美女感到惋惜……” 朱晓萌的老公熊大志很是默契地配合,语气高傲地挖苦道。 云歌眉头皱了皱,没有搭话。 “是啊,倾城,红花还要绿叶衬,女人没有几件像样的首饰,会被人看不起的。” 杜丽莎说道。 “真是男人没本事,女人跟着受罪!云歌啊,你得好好努力了,倾城是我们班最美最优秀的,却嫁了你这个最差的,你就是卖血,也得给他买一个像样的订婚戒指吧……” 班长雨江南摇头晃脑,故意说道。 “他不用卖血,我的首饰多得是,都戴厌烦了!这枚戒指价值几十万,算我实施你的!拿去换钱,给你媳妇买一件像样的首饰吧,免得以后再让人瞧不起。” 熊大志居高临下,手上戴着四个大戒指,顺手摘掉一个,扔在云歌面前,那股傲气就像施舍乞丐一样。 云歌脸色瞬间冰寒。 慕倾城脸色也唰地一下变了,感到浓浓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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